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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各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

1. 请各院、部领导带队,于9月9日下班前完成对所辖实验(训)室和工程训练中心的管理,以及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废弃物处理、卫生等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检查项目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

2. 各院、部要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中的“5.1.2实验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安全空间布局”和“7.1.1实验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以及刚刚结束的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作为本次检查的重中之重。

3. 请各院、部领导与本院、部实验员,以及所有使用该实验室的教师签订《2022——2023学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2),一式二份。

二、教务处检查

教务处将于9月16日前进行检查,并对不合格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请各院、部高度重视,确保本单位顺利通过此次检查工作。

三、工作总结

请各院、部按时完成自查工作,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填报《永利皇宫463cc实验室自查情况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连同《2022——2023学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2)、《永利皇宫463cc实验室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9月14日下班前提交教务处。其中,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lijin@yku.edu.cn,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进

电话:0417-2982135

办公地点:行政楼231室

邮箱:jwclijin@yku.edu.cn

永利皇宫463cc教务处

2022年9月1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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